2022德清幼升小新居民积分制入学政策说明

导语 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2022年德清县继续实施义务段新居民积分制入学办法。

  2022德清新居民积分制入学

  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2022年德清县继续实施义务段新居民积分制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本人取得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4日;

  ②父母一方申请积分;

  ③小学新生须年满六周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监护人向新居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入学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学生本人在本县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积分材料。

  2.申请积分。

  以县政府发布的《德清县新居民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为依据,5月6日至6月4日,监护人持积分材料到居住证所在镇(街)派出所新居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

  3.新生录取。

  7月1日前,县公安局移交分镇(街)、分学校、全信息、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的积分名册,提供给县、镇(街)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镇(街)阳光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辖区教育资源承载力情况作出统筹安排。安排时将遵循梯度服务原则,依据监护人积分高低、招生计划和招生能力,第一批就近安排到居住证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第二批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第三批安排到育才学校(仅限小学新生),未能安排的回原籍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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