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导语 湖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是什么?小编整理了一份湖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希望能帮到你。

  职工应在产后或术后3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向指定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所在单位不主动申请的,也可以由本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

   (二)浙江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病历和出院小结;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注: 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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