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药品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导语 15种药品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是什么意思?小编为你带来这些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将格列卫等15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格列卫等15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定点零售药店(特药定点配送药店)购买“格列卫”等15种药品发生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二、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异地就医使用“格列卫”等15种药品的,其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但药品价格按浙江省谈判价格标准执行。

  三、参保人员在药品价格谈判协议生效前使用“格列卫”等15种药品的,经审核,可按谈判协议生效前价格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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