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660元

导语 湖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2015年11月03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至1660元。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470元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2元调整为15.2元;德清、长兴、安吉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350元调整为15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0.9元调整为13.8元。

  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我市相应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从1103元调整为1245元;三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从1013元调整为1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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