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低收入人员公积金优惠政策

导语 民政部门认定的四类低收入人员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特困人员、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下面介绍低收入人员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哪些。

  湖州低收入人员公积金优惠政策

  新实施意见从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服务等全方位构建低保人员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具体包括:

  ①低门槛缴存,允许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

  ②免缴申请,可以申请免缴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

  ③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四类人员及其配偶实行“随时提、全额提”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④优先发放贷款,四类人员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给予优先发放;

  ⑤全额贴息,四类人员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全额利息贴补。

  四类人员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额贴息业务什么情况下会终止?

  已办理利息补贴的职工家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终止贴息办理:

  ①发生贷款逾期的;

  ②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还清的;

  ③不再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四类人员;

  ④发生其他无法继续履行利息补贴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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