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
(1)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18周岁以上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册就读的学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但不包括在职就读的学生;
(3)本市户籍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
2、单位职工:
(1)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雇工)和退休人员;
(2)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单位职工:
(一)在职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份。(含停退保、参续保、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二)灵活就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原件。
单位职工
线上办理:单位职工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的职工参保登记模块。
线下窗口办理:市区县经办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1)市本级:湖州社保综合服务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579号)1楼大厅1-4号窗口(0572-2210385)
(2)南浔区: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1楼C区11-13号窗口(0572-3013209)
(3)德清县: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2楼74-79号窗口(0572-8286203)
(4)长兴县: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3楼G区2-7号窗口(0572-6024847)
(5)安吉县: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天荒坪南路62号商会大厦F座一楼)1-3号窗口(0572-5026776)
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为即办件。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