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流动人口登记怎么办理

导语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湖州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的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居住在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近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问:办理湖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答:需要准备好居民身份证。

  附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

  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

  二、房屋出租人

  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租赁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或者告知物业服务单位,同时告知承租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

  房屋出租人与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终止租赁关系的,应当自终止租赁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或者告知物业服务单位。

  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向公安机关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本社区(村)的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本社区(村)的居住房屋出租情况,并将有关信息报送公安机关。

  三、物业服务单位

  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将出租人告知的或者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知悉的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安机关。

  四、中介机构

  从事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

  湖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指南

  线上:

  “浙里办”APP(点此下载

  浙江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

  线下:

  吴兴区办事点汇总(点此查看

  南浔区办事点汇总(点此查看

  南太湖新区办事点汇总(点此查看

  德清县办事点汇总(点此查看

  长兴县办事点汇总(点此查看

  安吉县办事点汇总(点此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居住证】即可获取湖州居住证的办理方式、办理地点、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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