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电动车淘汰置换要准备什么材料?

导语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具体说明: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4月10日起至9月底,全省将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需要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前往正规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淘汰置换。

  问:什么是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答:已在公安机关部门备案的,但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电动自行车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基本要求:

  ①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

  ②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

  ③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④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⑤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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