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哪些电动车要淘汰置换?

导语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德清哪些车辆属于本次淘汰置换范围?

  非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未按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为“新国标”)执行的电动自行车。

  1、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在公安车管部门登记备案 并依法取得合法行驶证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车牌为“白底红字”。

  图源:德清发布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他非标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 25KM/H的;电机功率大于 400W的;电池电压大于 48V的;整车重量大于 55KG的;无脚踏骑行功能的。

  特别提醒

  购置新电动自行车时,请购买已赋“浙品码”的车辆及蓄电池并及时上“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文明行车;请勿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养成规范充停习惯,避免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电动车】即可获取湖州各区县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指南、上牌点地址、相关政策答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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