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致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
导语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致南太湖新区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速增长,交通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州南太湖新区决定将于近期开展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为此,请您知晓以下相关内容:
(一)哪些车辆于本次淘汰置换范围?
非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未按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为“新国标”)执行的电动自行车。本次淘汰置换范围主要七年内有牌非标、七年以上的有牌非标和无牌非标车。如下图牌照为湖州市区范围内登记的非标备案电动自行车号牌,悬挂这类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本次淘汰置换范围。
图源:南太湖发布
(二)非标电动车有什么危害?
一是整车质量与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等原因会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会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以及判定力和反应时间,从而会有安全隐患,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害人身安全。二是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
(三)如何了解旧车的价值,置换补贴的力度以及运营商套餐的政策?
提前淘汰置换不仅为了切实保障我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同时也是为了让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运营商补助等各种优惠方式减轻置换压力。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 e 行在线”,打开淘汰置换页面,将旧车的信息填写完整后,可以选择套餐,查看优惠的政策及力度。
特别提醒:购置新电动自行车时,请购买已赋“浙品码”的车辆及蓄电池;上牌需上“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文明行车;请勿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养成规范充停习惯,避免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请您积极参与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谢谢您的理解、支持,并祝一路平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电动车】即可获取湖州各区县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指南、上牌点地址、相关政策答疑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