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残疾人停车收费减免政策
导语 按照每年汇总一次符合减免政策享受条件的残疾人信息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停放收费减免优惠申请,具体内容见下文:
一、享受对象范围
拥有湖州市区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非湖州市户籍在湖州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三县可参照执行。2023年度已申请并已享受优惠政策的车辆号牌,继续享受优惠政策,不需要再申请。
二、申请办法
2024年度申请可选择线下或线上申请。申请登记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0日。
(一)线下申请。凭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向所在区县残联、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进行申请登记,按相关要求填写2024年度湖州市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停放收费减免申请登记表。
(二)线上申请。新申请或车牌有调整的凭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行驶证在浙里办搜索-“南太湖助残”应用-停车减免程序中进行线上操作申请。
三、相关事项
(一)减免政策:在湖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含停车场、停车泊位),对残疾人本人驾驶的机动车(残疾人本人的残疾人证、驾驶证、行驶证)实行停放费用减免优惠。减免优惠政策只针对残疾人本人,不得转由他人享受。在车辆停放时须按规定停放,并服从停车场所管理员的管理引导。
(二)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停放收费减免优惠方式:
1.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连续停车2小时(含)以内免费,第3小时起按标准计费。
2.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其他停车场所:连续停车8小时(含)以内免费,第9小时起按标准计费。
咨询电话:湖州市残联2154399;吴兴区残联2061812;南浔区残联3023338;德清县残联8481958;长兴县残联6027113;安吉县残联522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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