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引进大学生购房补贴的对象是谁?

导语 湖州市南浔区为引进人才,对来南浔创业或就业的大学生提供购房补贴,具体补贴对象请看全文。

  补贴对象

  2016年1月1日后来南浔创业或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补贴条件

  1.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参公人员需现单位提供在职证明);并在南浔区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银行和通讯行业(运营商)由上级公司招引、合同签订地和工作地点均在南浔的大学生及其他人才不受限制);且在湖州市(不包括三县)首次购买家庭第一套住房。

  2.家庭第一套住房是指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共同购买的房屋,未成年子女可以作为房屋共有人;且不属于购买申请人本人或配偶的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的房屋。

  3.申请人在南浔区首次购房,是指2016年1月1日后在南浔区范围内购买的家庭第一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其他直系亲属)且在湖州市范围内(不包括三县)的第一套住房,亦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4.首次购房时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购买存量房(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为准;首次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实际来浔创业或就业时间(以纳税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为准)6个月。

  咨询电话

  0572-3027538(南浔区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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