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购房奖励申请注意事项有哪些?

导语 根据2020年12月7日,南浔区发布的《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人才购房房票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南浔区人才购房房票政策奖励注意事项共有10点,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南浔区人才购房房票政策注意事项:

  1.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来南浔创业或就业的符合申领条件的大学生,按原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执行。银行和通讯行业(运营商)由上级公司招引、合同签订地和工作地点均在南浔,但社保未缴纳在南浔的大学生及其他人才按原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执行。

  2.2020年1月1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且已按照原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申请购房补贴的,继续按原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执行。

  3. 垂直管理部门和市级部门派出机构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人才购房房票奖励时,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 对“新象新牛”企业、“新象新牛”培育企业新引进的大学生人才,房票奖励上浮金额须在相关部门“新象新牛”企业认定文件出台后的6个月内申报,逾期自动失效。

  5. 每家创业企业至多有1名人才可按照创业类别申请人才房票奖励,该创业企业引进的其他人才均按照就业类别申请人才房票奖励。

  6. 房票奖励对象同时满足高层次、大学生和高技能人才三类或满足其中两类的,可从高执行或由房票奖励对象选择其中一类执行,但不可叠加享受。房票奖励与租房(生活)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7. 房票奖励对象自领取房票奖励起3年(以36个月计)内应在南浔区创业或就业,未满36个月的,须按比例退还房票奖励。

  8. 房票奖励对象享受房票奖励政策的商品住宅,由区住建局在其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加盖人才房票奖励政策享受标识,其不动产权证取得之前不得更名或转让,在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交易。

  9. 审核过程中,如查实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房票奖励的,取消其奖励资格,追缴已发放的房票奖励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 相关住房优惠政策不包括公积金补贴。房票奖励政策如与市、区现行人才购房政策有重叠部分的,可从高执行,但不可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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