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南浔区防控办发布提醒

导语 凡从疫情地区出发或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对因瞒报、谎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做好疫情防护,保障健康安全

  一、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凡从疫情地区出发或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对因瞒报、谎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接到防控办工作人员电话,请配合工作人员开展调查询问,并根据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请广大群众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须立即规范佩戴口罩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不得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与人接触。

  三、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请广大群众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到接种点接种疫苗,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易感染、风险高,更要及时接种疫苗,尽早形成免疫防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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