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导语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本篇主要介绍事业保障金的领取期限。

一、领取期限

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2-2200160、0572-2051161

咨询地址: 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8楼802办公室(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一楼人力社保窗口咨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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