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会不会影响我申请租房(生活)补贴?
导语 人才公寓是公寓,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本篇主要讲解长兴县人才公寓申请是否影响申请住房补贴。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会不会影响我申请租房(生活)补贴?
不影响。
对2020年1月1日后来长创业或企业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给予租房(生活)补贴。租房(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00元/月;副高以上专技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生、技师1000元/月;其他全日制本科生、高级工500元/月;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400元/月;以上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以36个月计)。人才公寓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
申请租住人在长兴城区无住房,且未享受过我县人才购房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租住:
1、最新《长兴县人才分类目录》E 类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及持长兴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创业创新人才。
2、我县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或副高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并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3、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引进的选调生和事业单位硕博党政储备人才。
4、经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城投集团(人才集团)研究可纳入租住对象的其他人才。
二、人才大厦人才公寓租赁对象及配套服务
1、长兴县人才分类目录(2021 版)标准界定的 F 类以 上人才,F 类人才可享受 9 折优惠,E 类以上人才可享受 8 折优惠。
2、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企业高级管理人(一)长兴县人才分类目录(2021 版)标准界定的 F 类以 上人才,F 类人才可享受 9 折优惠,E 类以上人才可享受 8 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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