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制政策红利

导语 《湖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够享受到哪些政策红利?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够享受到哪些政策红利?

一、利率更低的购房贷款:首套房按照五年以内年利率2.6%、五年以上3.1%执行,如70万贷款分30年还清,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相比商业贷款(按照年利率4.0%计算)可节省约12万元的利息,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老百姓负担。

  二、额度更高的资金支持: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还有一系列优惠。如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贷款额度可上浮30%。购买住房为新建绿色建筑的,一星绿色建筑最高上浮10%,二星和三星最高上浮20%;对多子女缴存人员家庭更是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单笔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30%确定,最高可贷91万;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笔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确定,最高可贷84万,多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累计不超过120万。

  三、补贴更实惠的利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利息一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计息,目前为1.5%。为了吸引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试点,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湖州公积金中心缴存时间满24个月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销户时除享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1.5%以外,再给予缴存余额一定比例的缴存利息补贴。经研究并报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目前为补贴0.6%,补贴后合计年利率2.1%的利息,住房储金具有较好收益。

  四、增值更广泛的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个人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还可以享受有关合作银行用途广泛、使用灵活的无抵押低息信用贷款;另外,下一步我们还在探索纳入市民积分管理,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在医疗、教育等领域享受更好的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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