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农业复产保供 湖州出台14条最新措施
导语 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坚持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今天,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坚持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
1.切实落实防疫和生产“两手抓”。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坚定不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有序打好农业稳产保供主动仗。及时做好生产技术推广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开展生产。建立“一人一档”员工健康档案,指导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协调解决防护物资问题,消除防疫安全隐患,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突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强化人流、物流、车流等安全管控,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安全。
2.深入开展防控期间“三服务”工作。
紧密结合“深化‘三服务’、助企开复工”活动,组织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精心组织联村、联企、联基地,贴心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帮扶,全面落实防疫措施、生产措施、发展措施,促进防疫和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专员+专班+专技”等形式助推农业企业开工复工,加大帮扶力度,下沉服务力量,在落实防控疫情要求、组织复工复产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帮扶力度。
二、全面组织农业主体复工复产
3.做好复工复产分类指导。
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重点涉农企业名录和复工复产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精准分类管理,全面组织复工复产。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对粮油加工、饲料兽药、畜禽屠宰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协助尽快全面达产。加大春耕备耕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运。统筹推进重点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协作、物流畅通等问题。做好农业重点项目的复工复建,确保项目复工复建安全、有序、受控。协调解决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工、流通等方面难题,帮助企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稳定农产品出口。
4.精准做好复工复产用工服务。
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一对一”的企业用工补缺保障服务。对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的意见》(湖政发〔2020〕4号)的企业,给予补助奖励。开辟员工返岗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复工企业核心员工、技术骨干及时到岗。支持企业安排包车规范安全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员工,疫情期间由企业统一组织市外员工包车返回的,包车费用由政府全额补贴。鼓励企业和员工通过线上实现招聘求职高效对接。
三、全方位确保农业稳定生产
5.推进粮食生产任务落地。
及早明确全年粮食产销政策,分解落实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积极发展春马铃薯、春大豆、春玉米等鲜食旱粮作物,加强春花作物田间管理,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粮食结构,增加绿色、优质、特色粮食产品供给。进一步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直接补贴按实际种植面积由50元/亩提高到70元/亩。
6.组织蔬菜瓜果抢种抢收。
加强调度监测,合理安排品种结构和上市期,采用调整茬口、增加复种、增设大棚等措施,适当增加叶菜、速生类蔬菜、食用菌等生产,确保均衡供应。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错峰采收。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动用市级储备免费提供蔬菜种子,不足部分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行采购,给予3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对从事大棚速生蔬菜种植且面积5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3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7.集中力量抓好春茶生产。
实时掌握疫情变化信息,提早做好春茶生产各项准备工作,突出解决采茶工问题,出台春茶采摘加工工作指南,指导主体根据采茶工来源地疫情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有序引入市外采茶工;密切跟踪茶芽萌动进展情况,制定科学开采计划。提前整理好茶厂卫生和设备开机前检修调试工作,确保加工设施正常开机与良好运行。支持茶叶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提供收青加工或代加工服务,解决周边无加工能力茶农鲜叶销售困难。
8.持续推进渔业绿色发展。
全域做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加强水产种苗生产和存塘水产品养殖管理,加快稻渔综合种养田间工程建设,有效畅通本地水产种苗、饲料、水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提前下达第三批项目计划,统筹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已列入市级渔业绿色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并已认定为市级现代渔业示范园区、美丽渔场的实施主体,加快已下达市级财政资金的拨付进度,审查验收工作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加大对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水产养殖业保险的保费补助力度。
9.保障畜牧业稳定发展。
加快推进年出栏10万头标杆猪场建设,明确责任人、倒排时间表,全力确保年底前竣工投产。鼓励现有生猪养殖场积极补栏,加大猪肉调入和储备肉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和肉价平稳。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生猪补助每头20元。扶持家禽产业健康发展,对存栏1万羽以上的持证种禽场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存栏1万羽以上10万羽以下、10万羽以上的蛋禽场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10万元补助;对存栏1万羽以上的肉禽场按2元/只标准给予补助(其中鸽子、鹌鹑分别按0.5、0.2系数折算,不含已享受保本收购和省政策的养殖企业)。
四、加大稳产保供保障力度
10.全力保障农村物流运输畅通。
建立农产品及农业企业加工原料跨省、市流通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对接,及时解决企业在农业生产资料采购、“菜篮子”产品外销中遇到的通行不畅问题。对企业复工急需的原料、农药、化肥、饲料等生产物资,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放行,确保生产资料进得来、产品运得出。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及时发布农机具供需、作业进度、作业价格等信息,合理安排跨区作业任务,促进农机具高效有序流动。
11.全力保障农产品产销对接。
强化全市“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跟踪监测,指导优化本地农业生产结构。及时发布农产品销售信息,推动产区和销区稳定对接,解决大宗农产品销售难题。鼓励本地品牌农产品加快发展线上交易、无接触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支持利用APP、小程序等方式维护和拓展客户,利用社交商务开展农产品销售。建立地产农产品直送点名单,鼓励企业抱团发展,推行组团采购、同城配送等模式。支持生鲜电子商务平台、邮政、社区、农批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与生产基地等紧密合作,构建农产品直供直销、集团配送等长效机制。对于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销售额超过100万以上的农业电商平台,给予平台主体10万元奖励。
12.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强化农产品质量风险管控,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高度警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迅速开展春季集中免疫行动,落实综合防控措施。严格调运监管,严厉打击注水注药、私屠滥宰、贩卖病死生猪等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监测检疫和疫病防控等措施。推动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尽早启动建设湖州市主城区活禽交易与定点屠宰一体化市场。加强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家乐和休闲农业、沼气等农业生产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3.切实加大金融保障力度。
全面落实涉农企业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政策,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同等享受小微企业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银行机构用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新增贷款部分要简化办理手续,并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适当下调。因农产品销售困难而导致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发生逾期的,应延长贷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力度,对浙江省政策性叶菜价格指数保险的参保对象,保费除省级补助和共保体捐赠以外部分给予50%的一次性补助。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市农信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贷款免收担保费;市强农产业基金优先满足稳产保供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全额减免项目主体委托贷款年费率。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4.加强组织保障合力推进。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防疫和生产“两不误”,动员农民不误农时春耕备耕,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地方政府负责辖区内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供应,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在产区产得出、运得走、不积压、不卖难,在销区调得进、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财政、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各项政策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优化完善财政资金审核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