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长兴城区初中录取分五批:户籍类、政策类、房产类(51%以上产权)、经商类、随迁子女及无房无户类。材料认定截止5月30日。
2026年长兴初中入学录取批次及条件
2026年长兴县城区初中招生采取「分类分批、统筹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批次依次录取。当批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时,按相应排序依据由先到后录取。乡镇初中同步执行。
一、第一批:户籍类
入学条件:截至2026年5月30日,新生户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
录取规则:若户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录取。
二、第二批:政策类
入学条件:符合国家、省、市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包括:
① 烈士子女
② 现役军人子女
③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④ 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办理方式:符合政策类条件的学生,监护人须在5月30日前到教育局便民服务窗口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三、第三批:房产类
城区: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购房(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用途为住宅,产权人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按份共有比例合计不少于51%,户籍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乡镇:父母在乡镇初中学区购房,户籍不在购房乡镇的乡镇小学毕业生。
录取规则:若房产类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按购房年限(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排序,购房时间早者优先。
四、第四批:经商类
城区: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经商半年以上(取得营业执照满6个月),户籍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乡镇:父母在乡镇初中学区内经商半年以上,户籍不在经商乡镇的乡镇小学毕业生。
录取规则:若经商类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按经商时间长短排序,经商时间早者优先。
五、第五批:随迁子女及无房无户类
城区:
① 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县外户籍城区小学毕业生,推行「居住证+积分」梯度入学。
② 非城区初中学区户籍且无产权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无房无户),可回户籍地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乡镇:
① 县外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② 非务工乡镇户籍且无产权房的务工乡镇小学毕业生。
说明:蓝天学校毕业生按积分统筹安排。
六、重要说明
1. 房产必须为住宅性质,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必须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为准。
2. 祖父母产权房不能作为划分就读学校的依据。
3. 多套产权房只能选择一处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可更改。
4. 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系统自动将信息划转到相应学校(6月10日-12日批次)。
5. 已被抽签录取的学生不能再次参加其他学校报名,放弃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