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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兴初中入学录取批次及条件

导语 2026年长兴城区初中录取分五批:户籍类、政策类、房产类(51%以上产权)、经商类、随迁子女及无房无户类。材料认定截止5月30日。

  2026年长兴初中入学录取批次及条件

  2026年长兴县城区初中招生采取「分类分批、统筹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批次依次录取。当批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时,按相应排序依据由先到后录取。乡镇初中同步执行。

  一、第一批:户籍类

  入学条件:截至2026年5月30日,新生户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

  录取规则:若户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录取。

  二、第二批:政策类

  入学条件:符合国家、省、市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包括:

  ① 烈士子女

  ② 现役军人子女

  ③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④ 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办理方式:符合政策类条件的学生,监护人须在5月30日前到教育局便民服务窗口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三、第三批:房产类

  城区: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购房(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用途为住宅,产权人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按份共有比例合计不少于51%,户籍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乡镇:父母在乡镇初中学区购房,户籍不在购房乡镇的乡镇小学毕业生。

  录取规则:若房产类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按购房年限(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排序,购房时间早者优先。

  四、第四批:经商类

  城区: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经商半年以上(取得营业执照满6个月),户籍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乡镇:父母在乡镇初中学区内经商半年以上,户籍不在经商乡镇的乡镇小学毕业生。

  录取规则:若经商类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按经商时间长短排序,经商时间早者优先。

  五、第五批:随迁子女及无房无户类

  城区

  ① 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县外户籍城区小学毕业生,推行「居住证+积分」梯度入学。

  ② 非城区初中学区户籍且无产权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无房无户),可回户籍地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乡镇

  ① 县外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② 非务工乡镇户籍且无产权房的务工乡镇小学毕业生。

  说明:蓝天学校毕业生按积分统筹安排。

  六、重要说明

  1. 房产必须为住宅性质,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必须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为准。

  2. 祖父母产权房不能作为划分就读学校的依据。

  3. 多套产权房只能选择一处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可更改。

  4. 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系统自动将信息划转到相应学校(6月10日-12日批次)。

  5. 已被抽签录取的学生不能再次参加其他学校报名,放弃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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