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贴息贷款申请指南

导语 湖州贴息贷款的办理时间是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申请对象是指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

  申请条件:

  图源: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是指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

  受理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一、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由申请人填写《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申请人、配偶或家庭成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收入认定按自行申报的年收入和贴息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系统内月缴存工资基数*12(个)月计算后的高值确定;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来源的,出具相关承诺或材料;

  二、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

  三、

  《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退休证》借款人或家庭成员在申请时未重新就业的,需提供《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已办理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

  四、

  抚养(赡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有法定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的,应提供抚养(赡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

  办理程序

  一、借款人申报

  借款人于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资料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二、公积金管理部门初审

  由市公积金中心直属业务部、各县分中心和南浔区管理部分别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提请当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实,提请车管部门对家庭拥有生活用小型轿车情况进行核实,初步拟定贴息对象名单与贴息比例。

  三、审核小组审核

  由市公积金中心和三县分中心、南浔区管理部将初定名单分别递交市本级和各县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联合审核小组审核,确定贴息对象与贴息比例。

  四、社会公示

  由市公积金中心将初步审定后的贴息对象名单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公积金管理部门发放

  由市公积金中心和三县分中心、南浔区管理部根据2021年12月底审核确定的对象名单和比例,从2022年1月份起按月将贷款贴息金额转入贴息对象的银行还贷账户内。

  受理地点

  市直和吴兴区:市公积金中心直属业务部,湖州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1楼,电话:0572-12329 。

  南浔区: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G区,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电话:0572-3018220 。

  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由各县分中心受理。

  安吉县分中心

  具体地址: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439号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分中心))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5125258

  长兴县分中心

  具体地址: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二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572-6033515

  德清县分中心

  具体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新丰南路5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06040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公积金】即可获取湖州公积金办理的官网入口、以及缴存、提取、贷款等事项的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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