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怎么办理?

导语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德清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流程

  1、车主(代理人)登录“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填写车主、车辆信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相应的支持政策,生成“e行券”(此流程也可由淘汰置换点指导操作);携带居民身份证、非标电动自行车等到淘汰置换点办理淘汰置换(德清县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均为淘汰置换点,车主可登录“浙江e行在线”——“附近商户”查看)。

  2、淘汰置换点登录“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查验车主及车辆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照片,填写《电动自行车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将非标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移交至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和废旧电池回收企业。

  3、回收拆解企业到淘汰置换点回收报废电动自行车时,查验车辆后在《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上盖章确认,并将车辆解体毁形。废旧电池回收企业依法规范回收、处置废旧电池。

  4、由回收公司统一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牌、《电动自行车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送至公安部门进行注销。

  淘汰置换流程图

  图源:德清发布

  拓展: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速增长,交通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德清县已启动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电动车】即可获取湖州各区县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指南、上牌点地址、相关政策答疑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