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致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

导语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致南太湖新区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速增长,交通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州南太湖新区决定将于近期开展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为此,请您知晓以下相关内容:

  (一)哪些车辆于本次淘汰置换范围?

  非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未按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为“新国标”)执行的电动自行车。本次淘汰置换范围主要七年内有牌非标、七年以上的有牌非标和无牌非标车如下图牌照为湖州市区范围内登记的非标备案电动自行车号牌,悬挂这类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本次淘汰置换范围。

图源:南太湖发布

  (二)非标电动车有什么危害?

  一是整车质量与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等原因会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会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以及判定力和反应时间,从而会有安全隐患,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害人身安全。二是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

  (三)如何了解旧车的价值,置换补贴的力度以及运营商套餐的政策?

  提前淘汰置换不仅为了切实保障我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同时也是为了让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运营商补助等各种优惠方式减轻置换压力。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 e 行在线”,打开淘汰置换页面,将旧车的信息填写完整后,可以选择套餐,查看优惠的政策及力度。

  特别提醒:购置新电动自行车时,请购买已赋“浙品码”的车辆及蓄电池;上牌需上“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文明行车;请勿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养成规范充停习惯,避免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请您积极参与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谢谢您的理解、支持,并祝一路平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电动车】即可获取湖州各区县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指南、上牌点地址、相关政策答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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