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哪些危害?
导语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非标电动车有什么危害?
一是整车质量与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等原因会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会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以及判定力和反应时间,从而会有安全隐患,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害人身安全。
二是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
补充说明: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速增长,交通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州南太湖新区决定将于近期开展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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