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吴兴区土地房屋征收范围

导语 因湖东街道三环东路以东片区项目(一期)建设需要,区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详情请看全文。

  房屋征收范围

  东至蜀山路,南至三里桥路,西至三环东路,北至谈家扇路,具体详见湖东街道三环东路以东片区项目(一期)征收范围图。

  征收范围内共有被征收人12户,其中非住宅12户;涉及有证房屋建筑面积约68403.65㎡,未登记建筑约55465.09㎡。

  注意

  1.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上述范围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由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吴兴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承担。

  3.本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30天,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100天,具体起止日另行公布。

  4.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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