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偿标准

导语 湖州市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偿标准是什么?小编整理了湖州市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偿标准,希望能帮到你。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定额生育医疗费补偿,

  具体标准如下: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生育补偿顺产的为2500元,剖宫产或多胞胎生产的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生育补偿为4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生育补偿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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