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购房首付后公积金提取指南(附申请材料+申请方式)

导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申请办理材料

  购买本市内商品房的

  1、已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信息,或《不动产权证》信息;

  2、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发票,或结算税务发票(或完税凭证)信息;

  3、婚姻信息

  购买本市二手房的

  1、《不动产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信息;

  2、结算税务发票(或完税凭证)信息;

  3、婚姻信息

  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并由个人进行诚信申报后,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依据,如无法共享获得,个人可提供书面材料办理。

  委托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领人身份证,银行卡必须是提取人本人的银行卡。

  申请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市民中心,银行延伸网点公积金受理点办理

  网上申请:

  浙江政务服务网

  手机端申请:

  浙里办APP

  温馨提示:

  网上办理,务必上传清晰的正规税务发票原件

  银行卡必须为本人本市一类借记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公积金】即可获取湖州公积金办理的官网入口、以及缴存、提取、贷款等事项的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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