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指南

导语 单位根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的变化,重新核算职工的月缴存基数,如有变化或缴存比例调整,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报调整职工的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因职工个人职务变动等再作调整。

一、线上办理

浙江政务服务网

二、线下办事点

具体地址: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A区1-6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另行通知除外)

具体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二楼G区1-5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另行通知除外)

三、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根据规定,调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

2、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材料不全的告知补齐;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审批办结并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2-12329

咨询地址: 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一楼A区咨询台

咨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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