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计划生育扶助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导语 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申报工作已开始,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申请办理,下面介绍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需提交资料:

  《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材料)、收养证明、子女死亡证明等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计划生育夫妇,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按年度集中一次性发放,直到亡故为止。

  吴兴区计划生育扶助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吴兴区户籍(只生育两个女孩的申报对象本人必须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5.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注:非农户口人员按湖人计[2011]19号文件要求必须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以其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为准。2024年的奖励扶助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奖励扶助金按年计算,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罚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5.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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