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长兴租房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导语 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下面讲解湖州长兴租房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一、线上办理
二、线下办事点
具体地址: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二楼C区C01至05、C17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572-6033515
三、申报材料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2-12329;0572-6033515
咨询地址: 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C01-C05、C17号窗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公积金】即可获取湖州公积金办理的官网入口、以及缴存、提取、贷款等事项的办事指南。